2024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7个部门以“加强质量支撑 共建质量强国”为主题,联合开展202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部署,深入推动全民质量行动。
市场监管总局等27个部门联合开展2024年 全国“质量月”活动
2024年9月,市场监管总局、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等27个部门以“加强质量支撑 共建质量强国”为主题,联合开展2024年全国“质量月”活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以下简称《纲要》)部署,深入推动全民质量行动。
为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天水市市场监管局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组织开展了保健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最新决策部署,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公布了《市场监管部门优化营商环境重点举措(2024年版)》(以下简称《重点举措》),《重点举措》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规范辖区直销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加强“打传规直”监管工作,近日,土默特左旗市场监管局开展直销经营网点“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查。
针对群众举报线索称“家里老人在金城江区某食品经营部购买6千多一盒的保健食品宣称能治病 ”,广西河池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精心摸排、多次会商、周密部署,近日,执法人员现场对该店场所展开了联合突击检查。
为加强化妆品经营安全风险管理,强化化妆品企业质量安全和风险意识,合理配置监管资源,黑龙江省海林市市场监管局积极探索,对化妆品经营单位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提升化妆品监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近日,川渝两地市场监管局联合印发《川渝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第一批)》(以下简称《清单》),涵盖注册登记、广告、价格、市场秩序、知识产权、产品质量、认证认可、食品安全等9类市场监管领域的43项不予处罚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