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以提供外汇投资交易为由发展会员牟利 一传销犯罪团伙13人获刑 近日,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案,被告人高某等13人以“提供外汇投资交易”为由进行传销活动,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至十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30万元至2万… HOT 案件纪实 3年前 186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