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着“共享经济”幌子搞传销 获刑一年半
近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共享经济”的组织传销活动案。被告人赵某、李某、陈某、毛某、贾某、王某等人先后以某公司经营共享商城、电单车、按摩椅、足疗机等项目的名义,引诱参加者缴纳费用租赁商铺、购买商品等成为会员,并以相应层级的奖励诱使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加入,逐渐发展下线从中获利。
近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关于“共享经济”的组织传销活动案。被告人赵某、李某、陈某、毛某、贾某、王某等人先后以某公司经营共享商城、电单车、按摩椅、足疗机等项目的名义,引诱参加者缴纳费用租赁商铺、购买商品等成为会员,并以相应层级的奖励诱使会员继续发展他人加入,逐渐发展下线从中获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