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解读

虚假、恶意投诉,综合判断后不受理!不公示!总局出台《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
虚假、恶意投诉,综合判断后不受理!不公示!总局出台《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

第十一条 存在投诉人购买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频次明显超出生活消费需要;同一投诉人对同一经营者短期内大量投诉;不同投诉人通谋分别消费后分别投诉同一经营者;投诉人恶意制造经营者侵权的虚假事实或者虚构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投诉人受雇于他人进行投诉;投诉人冒用他人名义进行投诉;投诉人曾因敲诈勒索经营者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等情形的,市场监管部门可以结合日常工作掌握情况和被投诉人提供材料,综合判断是否属于《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不予受理情形、本规则第九条规定的不予公示情形。

保健食品功能目录调整明显 这些功能,产品不得再宣称!
保健食品功能目录调整明显 这些功能,产品不得再宣称!

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联合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以下简称《目录》)及配套文件。《目录》的出台旨在规范保健功能声称管理,落实企业保健功能声称和研发评价主体责任,推动保健品消费市场健康发展。
保健食品功能目录调整明显

精准监管,疏堵结合!番禺多措并举助直销企业高质量发展
精准监管,疏堵结合!番禺多措并举助直销企业高质量发展

近年来,直销行业监管出现了诸多难点、痛点和堵点。近日,围绕问题,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区打传办顺应商事制度改革要求,以《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工作指南,在技术平台建设、执法力度、宣传力度、打击传销等方面同步发力,切实维护番禺区直销市场秩序,促进直销市场规范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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