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人获刑,最高被判六年!彭阳公安办理“ZBS”网络传销案全回顾

8人获刑,最高被判六年!彭阳公安办理“ZBS”网络传销案全回顾
2024年8月21日,彭阳县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ZBS”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公开宣判,以樊某为首的8名犯罪团伙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六年不等的刑罚,并最高处罚金十万元,收缴违法所得107万余元,没收作案工具手机11部、笔记本电脑3台。

2024年8月21日,彭阳县人民法院对备受社会关注的“ZBS”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公开宣判,以樊某为首的8名犯罪团伙因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至六年不等的刑罚,并最高处罚金十万元,收缴违法所得107万余元,没收作案工具手机11部、笔记本电脑3台。

【基本案情】

2021年7月16日,彭阳县公安局接到辖区一名居民报警称,其在“ZBS”平台上抢单(虚拟玉石)被骗9317.28元。接到报警后彭阳县公安局对此案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破工作,经分析研判认定这是一起虚拟性与隐匿性极强的跨区域网络传销案件。

在公安厅经侦总队和市局经侦支队的精心指导下,在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戴小维的统一指挥下,专案组成员历时一年多,辗转山西、内蒙、甘肃、陕西、吉林、北京、上海、湖北、浙江等省份,行程近9万余公里,在多地多警种的通力协作下,成功抓获樊某、魏某某、田某某、高某某、闫某、杨某、黄某某、杨某军、丁某、樊某登等犯罪团伙10人,其中7人被彭阳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经查明,樊某以投资虚拟项目为名,授意委托魏某某先后开发“ZBS”、“得益”、“优宝汇”、“优宝汇2”、“人人益购”、“YZE站”6个APP,通过抢购虚拟物品、虚拟币的模式,利用推广收益、订单增值引诱他人参与投资,骗取财物。后拉拢田某某、高某某、闫某、黄某某、杨某、杨某军为犯罪团伙骨干成员发展下线,获取利益。

在推广发展下线的过程中,樊某带领田某某、高某某、闫某等人通过在山西大同市、陕西西安市、内蒙古准格尔旗、鄂尔多斯东胜区、宁夏银川市等地多次组织部分传销人员线下聚餐,樊某自称其为“ZBS”西北地区运营总监,营造氛围鼓动传销人员加大投资力度,积极发展下线。该犯罪团伙为积极推动软件发展,不断吸收新的成员参与投资,创建多个微信群聊,并在群聊中要求传销人员定时打卡,分享自己所抢购订单的截图,营造出投资氛围热烈的假象,并且在明知上述APP均系虚假、违法的情况下带头抢单,在群内进行分享,以此刺激普通参与者及新加入的成员来积极参与投资。

“ZBS”APP自2021年3月开始运营,运行期间参与人员分固定场次相互抢购虚拟“玉石”订单,通过在“ZBS”APP中上传自己的微信、支付宝收款码和银行账号相互转账,所抢购的虚拟订单会按照订单的持有时间以固定比例增值,订单经过多次抢购后,订单价值增长至封顶价值后无人抢购。2021年9月份,因订单增值价值过高,参与者抢单积极性降低,“ZBS”APP无法继续运营。樊某便委托魏某某先后开发出“得益”、“优宝汇”、“优宝汇2”、“人人益购”、“YZE站”等APP,将抢购“玉石”的形式分别改变为“得益币”、蛹虫草参肽粉、蛹虫草参杞蜜膏、“充电桩”,继续发展下线抢购订单,从而达到非法敛财的目的。

以樊某为首,魏某某、田某某、高某某、闫某、杨某、黄某某、杨某军为骨干成员的犯罪团伙,自2021年3月至2023年4月期间利用“ZBS”、“得益”、“优宝汇”、“优宝汇2”、“人人益购”、“宇宙e站”6个APP,直接或间接收取参与传销活动人员缴纳的传销资金数额累计达4000多万元,发展下线人员2000余人,发展层级达17层,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触犯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规定的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视角说】

俗话说:勤劳致富财运久,投机取巧必招灾。在本案中,8名罪犯没有想着以勤劳的双手致富,而是想着利用互联网投机倒把,依靠小聪明攫取财富,最终落得锒铛入狱的境地。接下来,等待8名罪犯的是一年十个月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随着时间的飞逝,我们还剩下多少青春可奋斗?这起案件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希望我们每位公民树立正确的理财观念,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争做新时代学法尊法守法的好公民。

【警方提醒】传销的本质就是通过拉人头来非法获得利益,它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家庭的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各种刑事案件的上升,虚拟货币传销犯罪不受地域限制,规模大、参与人众多、资金流大、传播发展快。因此,公安机关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要提高警惕,拒绝“拉人头”、收取入会费等高息收益诱惑,严加防范,理性选择合法投资渠道,谨防传销陷阱。

1、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传销公司最常用的话是“让你在消费的同时赚钱”,这是鬼话,消费就是消费,赚钱就是赚钱。把消费当作职业,永远也别想赚钱。

2、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自觉抵御传销的诱惑。网络传销往往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通过拉人头、收取入门费等方式进行欺诈活动。它们通常借助互联网平台,利用虚假宣传和人际网络进行迅速扩张。我们必须保持警惕,不轻信高收益的投资项目,尤其是那些要求缴纳会费和发展下线的行为。

3、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提升辨别能力。在面对各种投资理财信息时,要保持理性思考,避免盲目跟风。可以通过查询官方网站、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了解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同时,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

4、要积极参与反传销宣传活动,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可以通过社区讲座、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向身边的人普及防范知识,增强全社会的防范意识。如果发现疑似传销活动,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配合相关部门开展打击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