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化妆品广告宣传行为,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化妆品质量安全和广告宣传检查工作,随机抽查美容院、化妆品专卖店、集中交易市场、理发店等市场经营主体,检查行动取得良好成效。
检查中,重点查看经营者是否履行主体责任,是否建立进货台账,内容项目是否齐全,记录更新是否及时,索证索票手续是否齐全,有无销售使用过期产品、未注册/备案的化妆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对个别经营者存在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未在店内保管、化妆品标签粘贴不牢等瑕疵问题,现场进行督导告诫,经营者立即整改到位。
同时,查看化妆品标签、功效宣称、广告宣传中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牙膏产品以“长牙”等明显违背常识或者以“修复龋齿”“抗幽门螺旋杆菌”等疾病治疗功效为噱头,进行营销炒作等虚假宣传或者夸大宣传行为,提醒经营者规范店内广告宣传行为,避免使用“最高级”“最佳”等用语,防止出现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下一步,牡丹江市市场监管局将发挥监管职能作用,形成执法监督合力,适时开展联合检查工作,持续规范化妆品行业经营行为,促进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