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
传销以更加隐匿的方式变种出现
令人难以辨别
防不胜防
2016年至2019年期间
某国际集团相继推出
国际平台电子股“福气单位”
VV农场平台电子股“稻米”
和虚拟币“SBC币”
鼓吹该平台内的电子股只涨不跌
投资必能获得高额回报
打着理财赚钱的幌子吸收会员投资
加入者必须经该平台的会员推荐
并购买一定金额的“理财产品”
作为入门费
才能成为会员
新会员被推荐入会后
老会员可享6%至15%不等的提成
下线越多,投资金额越大
与之对应的会员级别的提成也水涨船高
2016年
王某经人推荐成为该传销平台会员
并在阳江地区直接或者间接发展下线182人
形成层级10层
收取参与传销人员缴纳的资金9445多万元
江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
王某无视国家法律
以高额收益为诱饵
引诱参加者购买理财产品
以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
组织内形成若干层级的上下线人际网络
以参加者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
作为依据计酬或者返利
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情节严重
遂依法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九年
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王某不服,提起上诉
阳江中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随着互联网金融的日益活跃,传销也披着互联网金融的外衣变相出现,不法分子为吸引更多的群众,编造各种投资名目,或许以高息、或许以投资入股、或许以高薪职位、或许以发展下线获提成等等。犯罪分子主要通过“拉人头”传销、骗取“入门费”“团队计酬”等手段进行传销,其经营的所谓产品只是象征性的“道具”。法官在此提醒,当前一些线上传销鼓动性很强,且传销骗局也更为隐蔽,发展下线的速度更为迅速,受骗人群更为众多,手段也更为多样,可谓是“骗你没商量”。要谨记天上不会“掉馅饼”,那些让你交钱再赚钱、“拉人头”发展下线的,切勿参与。要树立勤劳致富、传销违法、拒绝传销的防范意识,共同抵制、防范传销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