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7月中旬!又一地发布通知排查整治直销“挂靠”

即日起至7月中旬!又一地发布通知排查整治直销“挂靠”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下发通知,确定自即日起至7月中旬,在直销企业注册地的地区部署开展直销行业挂靠行为排查整治。

关于对挂靠经营行为开展自查自纠的通知

各驻鲁直销企业: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下发通知,确定自即日起至7月中旬,在直销企业注册地的地区部署开展直销行业挂靠行为排查整治。为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际成效,请各驻鲁直销企业接通知后,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履行企业主体责任。近年来,部分直销企业允许关联销售企业、销售团队等通过挂靠方式从事违法直销甚至传销,严重扰乱了直销市场秩序。开展此次排查整治工作,是市场监管总局为净化直销市场环境,促进直销行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各直销企业要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措施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严格约束、引导经销商、合作方、关联方守法合规经营,自觉履行社会责任,积极配合执法机关检查,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直销市场秩序。

二、全面梳理,迅速开展自查工作。根据排查整治工作部署,本次自查围绕2021年以来直销企业与其他企业、团队开展业务合作及执行情况,重点梳理、排查本企业是否存在与本企业以外的公司、团队、经销商等主体(以下简称“挂靠方”)通过合作设立公司、成立事业部、直销系统等方式开展违规经营,允许挂靠方以直销企业名义从事违法直销或具有拉人头入门费特点的传销的情形。

三、及时整改,切实规范经营活动。请各直销企业对照自查发现的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认真严肃地加以整改,落实内部管控机制举措,严格规范自身及合作方、关联方的经营活动。对于自查掌握的,与本企业挂靠的公司、销售团队、经销商的违法违规活动线索,应及时报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于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弄虚作假、隐瞒事实,或者有关问题经执法机关查实后仍拒不整改的,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予以处理。本次自查自纠及整改落实情况将作为对直销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的重要内容。请各直销企业将本企业对挂靠经营行为自查自纠和整改落实报告于3月23日前报至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竞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