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鲁商福瑞达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参与起草的《山东知名商标品牌评价规范》(T/SDIPSA 021-2023)团体标准发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福瑞达历来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通过建立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坚持以商标为基础的品牌建设、以技术专利为基础的科技创新“两个轮子协同转”,发挥组合效应,持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其中,商标是品牌的法律载体和主要表现形式,是加强品牌法律保护、实现品牌市场价值、发挥品牌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基础保障。福瑞达通过建立健全商标管理、品牌建设维护管理等制度,在经营活动中合法合规使用商标来扩大品牌知名度,在医药大健康领域树立了“福瑞达”品牌形象,同时拥有“润洁”“明仁”“伊帕尔汗”“颐莲”“善颜”“瑷尔博士”“施沛特”等多个知名品牌。
该标准规定了知名商标品牌的定义、评价原则、评价基本条件、评价程序、评价指标等内容。该标准的发布,将规范和引导企业通过加强商标品牌建设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做好新时期商标品牌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下一步,福瑞达将在鲁商集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持续强化商标管理、推进品牌建设,坚持品牌建设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相结合,为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