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联合22部门发布《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 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
《通知》中明确“媒体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通知》要求各级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融媒体中心、杂志等新闻媒体及所属网站、新媒体在报道社会组织活动前,应依据民政部门信息对其身份真实性、合法性予以核实,不得宣传报道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得为其刊登广告;图书出版单位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出版宣传册、图书等。对违反上述要求的,宣传部门责令其立即改正,对有关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组织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愈加明显,社会组织的生态环境日趋清朗。但也必须看到,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仍时有发生,其滋生土壤依然存在,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在各种利益驱动下,不断变换手法,以假乱真、招摇撞骗。有的非法社会组织为寻求合法外衣的庇护,千方百计“挂靠”到合法组织名下或者与其共同开展活动,鱼目混珠;有的线下被取缔后,变换名称在线上继续活动,手段更便捷、形式更隐蔽;有的党员干部政治意识淡薄,随意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这些都污染了社会组织的生态环境,增加了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难度。为进一步加大打击整治力度,全方位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
截止目前,民政部于2021年共公布了20个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如下:
1、中国产业发展促进协会
2、中国茶业管理协会
3、中国质量认证监督委员会
4、亚洲语言艺术家协会
5、国民健康服务业发展研究院
6、中国职业技术教育发展研究会
7、中国绿色能源环保产业协会
8、老年健康运动福利协会
9、国际华人艺术家联谊会
10、中医药民间协会
11、中国安全防范技术工程行业协会
12、中国文艺名人协会
13、亚洲文化艺术奖组委会
14、中国国际和平文化发展协会
15、世界和平文化传播奖评委会
16、中国文艺飞龙奖评委会
17、建党伟业文艺奖组委会
18、中国传统艺术协会
19、中国传统艺术交流协会
20、中国艺术家协会河北省秘书处,
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