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经火爆全国的“中销联合”“青岛大狮”特大传销案件有二审判决出来了,利箭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2月7日公布的二审刑事裁定书种获悉:
2016年6月17日,岳本华(另案处理)注册青岛大狮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青岛市市北区办公,并以大狮科技公司名义对外招聘员工。岳本华、被告人岳胜(岳本华侄子)利用本人或者员工的名义注册青岛摇钱树商贸有限公司、山东腾跃星通商贸有限公司、山东翠都商贸有限公司、青岛盘古万邦商贸有限公司等十余家公司。
以上述公司名义,通过山东特亿宝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先后购买某公司的“中销联合”、“赚客帝国(摇钱树)”、“星通易赚”、“翠都商城”、“盘古邦”、“九龙壁”、“一壶茶”、“乾多多”、“文惠王”、“开心海豚”、“优品商城”、“鑫益汕百货”、“鱼丽宝”、“盛世宝”共计14款手机APP软件。
2017年6月,被告人岳胜与岳本华共同经营大狮科技公司。2018年6月,岳胜与岳本华共同经营“赚客帝国”APP,岳本华控制钱款,岳胜负责APP其他问题,每月工资人民币2万元。2018年10月,岳胜、张某青、赵某岳离开大狮科技公司,岳胜注册成立山东精忠报国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精忠报国公司),将“赚客帝国”APP改名为“爱尚集市”APP,将精忠报国公司绑定“爱尚集市”APP,岳胜控制“爱尚集市”APP的收款账号,张某青、赵某岳每月领取工资。
被告人赵某岳自2018年5月入职大狮科技公司,与岳胜共同经营“赚客帝国”APP,担任物流经理,每月领取工资。2018年10月,岳胜、张某青、赵某岳离开大狮科技公司,共同经营“爱尚集市”APP,赵东岳每月领取工资。工作期间,岳本华给赵某岳100万元用于购买保时捷卡宴车。
被告人张某青自2018年11月份入职大狮科技公司担任总经理助理。
被告人邢某娜自2018年5月入职大狮科技公司,先后从事助理、人事经理、全国区域划片接待员。
2017年10月份开始,被告人王某武注册加入“翠都商城”、“九龙壁”、“盘古邦”等多款传销APP,大量发展下线并获得返利。
被告人吕某自2018年2月入职大狮科技公司,担任岳本华助理,吕某每月领取固定工资,2019年初获得一次性奖金100万元,岳本华出资为其购买奔驰轿车1辆。
被告人毕某平自2018年6月入职大狮科技公司,明知公司传销模式,担任公司经理,毕某平每月领取固定工资。
被告人吕某、王某武系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告人夏某晨系电话传唤到案。被告人岳某、赵某岳、张某青等人均系被抓获到案。
原审法院认为,被告人岳胜、赵某岳、张某青等人行为均构成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应予惩处。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被告人岳胜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判处被告人赵某岳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处被告人张某青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宣判后毕某平,张某,席某等人不服,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莫伸手,伸手必被捉!请远离传销,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文章来源: 利箭在出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