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监局与直企“约法四章”:自觉抵制违规直销等行为

青岛市监局与直企“约法四章”:自觉抵制违规直销等行为

为做好新形势下直销企业的监管,传达上级对于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最新要求,指导青岛市直销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全市部分直销企业提醒告诫会。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执法支队支队长李宗卫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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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上,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反不正当竞争处负责同志传达了近期上级部门对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的要求,并围绕直销行业的发展历史与现状、相关法律规定、直销行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等方面进行合规指导。安利和长青两家公司代表与会直销企业,就企业合规经营和当前阶段发展状况作了交流发言。

青岛市局党组成员、执法支队支队长李宗卫介绍了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在推行的服务型执法和青岛“优品”工程情况,肯定了直销企业对促进青岛经济发展,解决就业等方面作出的贡献,同时希望在青岛经营的直销企业珍惜已有商誉,真正树立法制、责任、诚信和品牌意识,通过打造过硬产品质量,提供更优服务,完善内部管理制度,赢得市场信任和消费者口碑,树立直销企业良好形象。

青岛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场向与会企业发放了《关于直销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的提醒告诫函》,要求直销企业:

一是:严格遵守《直销管理条例》《禁止传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等法律法规,强化自律,合规经营。

二是:以《直销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指引》为指导,自觉、全面、规范地履行法律社会责任和道德社会责任。

三是:在开展经营活动时,杜绝和自觉抵制各类违规直销、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

四是:严格履行直销产品30天无理由退换货制度,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向消费者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