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瑞达获评山东省国企“现代企业制度示范工程”综合评估A级企业

福瑞达获评山东省国企“现代企业制度示范工程”综合评估A级企业

    近日,山东省国资委公布了山东省国企“现代企业制度示范工程”综合评估 A 级企业名单,山东福瑞达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福瑞达医药集团)获评“示范工程” A 级企业。全省省属企业共有6家企业获评A级。

  作为山东省确定的40家现代企业制度示范工程之一,福瑞达医药集团在省国资委的监管指导下,先行先试进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改革,坚持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作为企业改革创新的重要内容,在落实党组织重大问题决策前置机制、治理结构及监督制衡机制、薪酬体系和考核机制、中长期激励机制、管理提升机制、企业内控机制、人才引进培养机制、职业经理人引进机制等方面采取多项重要举措,全力推进,成效显著,有力助推了企业的高质量发展。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现代化企业集团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是推进集团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省国资委赋予集团为国企改革先行先试的重要任务。福瑞达医药集团将以此次评估为新的起点,继续贯彻落实省国资委国企“现代企业制度示范工程”建设要求,创新思路、务求实效,发挥深化改革的先锋表率和示范引领作用,推动集团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稳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