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制定的《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正式发布并实施。
近年来,我国直播带货市场规模持续增长,在服务经济发展、促进灵活就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存在直播带货平台管理责任不到位、商业营销行为不规范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行业健康发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足首都平台经济发展实际,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有关决策部署,研究起草了《北京市直播带货合规指引》,引导直播带货各方主体合规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为行业有序竞争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指引》对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和直播带货服务机构逐一提出具体合规要求,共计四章三十一条。
总体上,各类主体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遵守商业道德,不得损害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其中,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应当在入驻登记核验、禁限售商品管控、检查巡查、记录保存、信用管理和评价、违规公示等方面等加强责任落实。
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要依法依规发布广告,保护知识产权,开展公平竞争,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等。
直播带货服务机构应根据与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书面协议,履行相应责任,并加强对网络主播的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规范引导。
此外,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应当建立直播商品的质量控制与合规管理机制以及直播带货人员管理制度。直播带货人员应当规范自身行为,依法向公众推销商品或服务。直播带货服务机构应当对网络主播加强教育培训、日常管理和规范引导。
《指引》中规定,直播带货不得以“全网最低价”等不实表述误导消费者,反对流量至上、畸形审美、“饭圈”乱象、拜金主义、食物浪费、泛娱乐化等不良现象。直播的商品、服务、选品、营销等每一步都有相应的要求,促销活动有附加条件或者期限的应当明确公示,不得对商品或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
《指引》依据现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相关规定,对直播带货平台经营者、直播带货直播间运营者、直播带货人员和直播带货服务机构分别进行界定,并逐一提出具体合规要求,旨在督促和引导直播带货各方参与主体合规经营,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行业有序竞争创新发展。
目前,该指引仅适用于在北京市开展的、通过网络直播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交易活动,但指引中的规定应该是每一个直播从业者对自己的要求。
《指引》实施后,将进一步推动直播带货治理重心从事中监管、事后处罚向事前预防转变,帮助各参与方有效防范化解合规风险,充分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带货业态有序竞争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