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短视频、网络直播营销新业态的快速发展,没事刷个短视频,看着主播们“天花乱坠”地介绍,一不小心就“剁手”。方便之余,也存在主体责任缺失、主播良莠不齐、商业营销混乱等一系列问题,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5月14日,从成都市市场监管局获悉,该局结合成都本地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领域互联网广告活动特点制定了《成都市网络直播和短视频营销领域广告活动合规指引》(以下简称《合规指引》),促进业态规范、高质量发展。
查阅发现,《合规指引》主要包括4章27条,分别是总则、主体责任义务、广告合规要求、附则。在广告合规要求中,从广告发布负面清单的角度提出直播和短视频营销选品要求,从互联网广告内容合规总体要求、表述性要求、导向合规要求、形式规范及重点领域广告合规具体要求等维度为市场主体梳理出合规管理重点,特别针对民利民生领域及群众关心领域提出监管指引。
例如:加强禁入商品和服务规范管理,倡导相关市场主体拒绝为医疗、三品一械、一段婴儿奶粉等不适宜通过直播、短视频形式营销的商品或服务提供营销服务;通过短视频发布“种草”内容推销普通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直播、短视频营销中的广告应确保导向合规,维护广告意识形态安全;细化直播和短视频营销中常见的化妆品、食品、酒类等民生产品的广告合规要求,尤其提出上述产品广告中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不得涉及保健、养生等功效等。
市市场监管局提醒,相关平台、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一定要加强广告审查和内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