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关于开展缓解体力疲劳功能保健食品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以大型商超、批发市场和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对象,对各经营主体销售的抗疲劳功能保健食品进行检查。
检查期间,执法人员对各经营主体是否专区专柜经营、是否在显著位置设立提示牌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保健食品不得代替药物”字样进行了检查。同时,还对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在显著位置张贴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进货台账制度,是否存在虚假宣传,标签标识是否存在虚假标注等内容进行了仔细查看。
检查中未发现涉嫌假劣、标签内容不实的保健食品,但发现部分经营主体存在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超范围经营保健食品等问题。执法人员对位于滨河路的一家餐饮店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店从事保健食品销售,但其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中载明的许可事项无特殊食品(保健食品)销售,属于超范围经营,对此,执法人员当即让相关负责人对相关保健食品进行下架处理。针对商超存在的保健食品与普通食品混放销售行为,执法人员要求立即整改。
“为巩固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行动成果,加强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监管,拉萨市市场监管局结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针对抗疲劳功能保健食品日常消费量大、经营环节出现虚假夸大宣传等假冒伪劣等问题进行专项排查。下一步,拉萨市市场监管局将坚持问题导向与日常检查、体系检查紧密结合,建立长效机制,持续高度重视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拉萨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科副科长德青白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