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规范直销企业(网点)经营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各直销企业(网点)及相关从业人员:
为增强直销企业(网点)守法经营意识和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维护当前疫情防控期间市场秩序稳定,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对直销企业、相关经营主体以及从业人员提出以下提醒告诫:
一、各直销企业(网点)和相关经营主体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严格按照陇西县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合理有序经营,积极配合各级职能部门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内部管理,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经营。
二、严禁各直销企业(网点)在疫情防控期间违规组织开展易产生病毒传播风险的会议、培训、促销等聚集性活动。
三、禁止直销企业(网点)以及经销商、直销员借疫情反复之际对直销产品进行过度炒作,违法宣称产品具有预防疾病或者治疗功能。
四、直销企业(网点)及相关经营主体要加强自律,进一步规范本企业和从业人员的经营行为,严禁虚假宣传和夸大产品功能,不得借疫情防控之际将产品功能与疫情防控、病毒防治等挂钩。
五、直销企业(网点)要加强自律,严禁以直销名义从事传销行为;严禁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散布谣言,切实执行好退换货制度,积极妥善处理消费纠纷和投诉。
六、直销企业(网点)要严格规范价格行为。落实直销产品明码标价制度,切实做到价签清晰、价目齐全、标价真实、标示醒目。严禁虚构原价、误导性标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严禁囤积居奇,哄抬物价。
直销企业(网点)及相关经营主体、从业人员在疫情防控期间如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我局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同时欢迎广大群众若发现上述违法违规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陇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