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实网讯 非法集资的形式很多,但无论不法分子利用哪一种形式,都会表现出三大特征,其中承诺高额回报是最典型特征。
在房地产领域,非法集资的形式表现为不具有房产销售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房产销售为主要目的,以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约定回购、销售房产份额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在商业领域,非法集资的形式表现为不具有销售商品、提供服务的真实内容或者不以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以商品回购、寄存代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在金融行业,非法集资的形式表现为不具有发行股票、债券的真实内容,以虚假转让股权、发售虚构债券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不具有募集资金的真实内容,以假借境外基金、发售虚构基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不具有销售保险的真实内容,以假冒保险公司、伪造保险单据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以投资入股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以委托理财的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无论是哪种形式的非法集资,都会表现出以下三大特征。
“非法性”,即“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为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外汇管理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凡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如吸收存款、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募集基金、销售保险等,都需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
“利诱性”是指向投资人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向投资人承诺高额回报,这种回报有的以利息形式表现出来,有的以实物的形式表现出来,还有的以利息+实物的方式表现出来。
社会性是指“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
武汉市地方金融工作局(市处非办)提醒,不法分子往往会通过花言巧语,让投资人产生“高收益,零风险”的幻觉。天下没有“高收益、零风险”的生意,任何投资都是有风险的,高收益必然伴随着高风险。市民只要碰到年回报率超过6%的产品或者项目,并且“甲方”敢于承诺“保本保息”,务必高度警惕,立即远离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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