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岭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以岭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1年9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1年9月8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以岭主持,监事会成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477,344,393元。增资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1,193,360,983元变更为1,670,705,376元。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增加经营范围。具体情况如下:
  原经营范围为: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中药配方颗粒、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的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核准的为准);饮料(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方便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中药提取物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家具、家用电器租赁;农产品收购(不含粮食);初级农产品的采购、批发、零售;糖果制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健康管理咨询服务(诊疗、医疗、心理咨询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中成药、医药保健品、传统医疗器械、西药、生物制品、卫生辅料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为: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中药配方颗粒、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的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核准的为准);饮料(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方便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中药提取物的生产;中药饮片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中药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煮制、炒制、制炭、煨制、灸制、炖制、锻制、燀制、水飞),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家具、家用电器租赁;农产品收购(不含粮食);初级农产品的批发、零售;糖果制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健康管理咨询服务(诊疗、医疗、心理咨询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中成药、医药保健品、传统医疗器械、西药、生物制品、卫生辅料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经营范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拟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修改内容如下:
  (1)原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93,360,983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修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670,705,376元。
  公司因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而导致注册资本总额变更的,可以在股东大会通过同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决议后,再就因此而需要修改公司章程的事项通过一项决议,并说明授权董事会具体办理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手续。
  (2)原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1,193,360,983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193,360,983股。
  修改为: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额为1,670,705,376元;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670,705,376股。
  (3)原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中药配方颗粒、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的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核准的为准);饮料(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方便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中药提取物的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家具、家用电器租赁;农产品收购(不含粮食);初级农产品的采购、批发、零售;糖果制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健康管理咨询服务(诊疗、医疗、心理咨询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中成药、医药保健品、传统医疗器械、西药、生物制品、卫生辅料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修改为: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硬胶囊剂、片剂、颗粒剂、合剂、小容量注射剂、中药配方颗粒、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的生产;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品种明细表核准的为准);饮料(固体饮料类、其他饮料类)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方便食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中药提取物的生产;中药饮片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中药饮片(净制、切制、蒸制、煮制、炒制、制炭、煨制、灸制、炖制、锻制、燀制、水飞),直接口服中药饮片的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自有房屋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家具、家用电器租赁;农产品收购(不含粮食);初级农产品的批发、零售;糖果制品的生产、销售(许可生产食品品种以食品生产许可证副页核准的为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健康管理咨询服务(诊疗、医疗、心理咨询除外)。(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中成药、医药保健品、传统医疗器械、西药、生物制品、卫生辅料的研究、开发;技术咨询、服务、转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经营范围内容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核准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1年10月8日(周五)下午14:55时在石家庄市高新区天山大街238号以岭健康城会议室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76)。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