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中国消费者协会(以下简称中消协)发布消费警示:“消”字号产品乱象多,切勿当药用。
中消协指出,当前市场上“消”字号产品存在两种乱象,一是“消”字号产品生产过程违法添加,二是广告宣传存在误导。
具体来讲,“消”字号产品生产过程违法添加。虽然国家规定“消”字号产品不允许添加激素、抗生素、抗过敏药物等物质,但仍有许多企业为了凸显产品“效果”铤而走险,进行违法添加,无视消费者安全权。
“大头娃娃”事件只是“消”字号产品乱象的冰山一角。中消协举例称,近年来,有关宝宝霜类产品违法添加激素问题屡有发生。如,2017年9月,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监督所对两家母婴用品店销售的“云南七草滇紫草7效修复膏”等19个产品进行抽检,结果显示,其中5款产品含有违法添加激素成分氯倍他索丙酸酯,这5款产品的许可证号均为“消”字号。
“消”字号产品广告宣传存在误导。《消毒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消毒产品的标签(含说明书)和宣传内容必须真实,不得出现或暗示对疾病的治疗效果”。但仍有一些经营者,为了推广和销售其产品而使用“治疗”“药膏”“医院同款”等字样,且这些“消”字号产品的名称大都为“某某霜”“某某膏”,很容易让消费者误认为是“药品”来选购和使用。
“大头娃娃”事件的涉事企业不仅在其官方微信公号上多次宣传该款婴儿霜可“祛红止痒、修护受损皮肤”,还在广告宣传中使用“0添加”“可用于日常护理”等字样,令人误以为是药品或者是化妆品。这不仅违反了国家对“消”字号产品不得宣传具有疾病治疗效果的规定,还涉嫌虚假宣传。
近期中消协对某电商平台销售的针对婴儿湿疹的产品进行调查发现,该网站大量充斥着宣称具有治疗效果和引人误解宣传的婴儿“湿疹膏”,经实际购样后查验,均为仅有消毒作用的“消”字号产品。
对此,中消协敦促“消”字号产品的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与规章规定,依法经营、诚信经营。
中消协也建议广大消费者在为宝宝购买此类产品时,要明确区分不同许可证号产品,谨慎对待经营者广告宣传并理性使用激素类药物。
据了解,“消”字号,是指经省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批准的卫生许可证号,格式为:(省、自治区、直辖市简称)卫消证字(发证年份)第XXXX号。“消”字号产品不具备任何治疗效果,主要作用是杀菌,属于卫生消毒产品,包括消毒剂类、消毒器械类、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等。“消”字号产品的审批相对容易,检测指标主要是杀菌作用,企业无须标出产品所有成分。本次事件涉及的“益芙灵多效特护抑菌霜”就是“消”字号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