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春、通化等地出现组织培训授课活动推销商品造成人员疫情传播情况,为防范和制止直销企业及其经销商以及其他各类相关市场主体在疫情期间发生违规直销和传销等违法活动,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高度重视,组织成立工作小组开展相关工作,现按照要求并结合工作实际,将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组织深入排査,加大对各类相关市场主体涉传活动的打击力度。
各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加强组织领导,安排公安派出所等部门配合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协作,深入排査辖区内经营范围包含保健食品销售、健康咨询(含心理咨询服务、营养健康咨询服务、医药、医疗咨询服务)等的经营主体,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辖区内此类经营主体注册登记信息加强了解,重点关注其经营动态,严厉打击经营者以会议、培训、授课、讲座、健康咨询、专家义诊、免费体验等任何形式对其产品进行虚假宣传和进行传销活动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同时,凡是将场所出租、出借给传销人员进行违法活动而引发疫情造成严重后果的,将对出租、出借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要加强重点区城的防控监管和对经营场所的登记备案管理。
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控堵工作,挤压传销活动空间。按照《鞍山市经营性场所预防和打击传销责任及会议备案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对辖区的宾馆、酒店、景区等增加一线管理人员,与经营主体逐一签订责任状,落实主体责任,对容易产生人员聚集的营业场所进行排,并登记制成台账。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凡是发现宾馆、酒店中有外来人员集中居住、聚会或长期不从事正常工作的,要及时向当地居(村)委会、派出所或市场监管分局举报,也可打8890投诉举报电话,加强打击传销活动的群防群治工作。
三要加强对直销企业及经销商各类会议的监管。
各镇(街)要引导和督促属地直销企业经销商严格落实会议报备制度,要安排属地相关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直销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组织召开的含有产品推介、营销方式、计酬制度、加入方式等内容的直销会议(包括但不限于研讨会、激励会、表彰会、产品推介会、业务沟通会、美容或者营养讲座等)及经销商组织的各种会议的监管,要求经销商不得以直销企业名义宣传、推销产品、开展直销培训、招募直销员等。要严厉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以组织培训、开展授课活动推销商品等各种形式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以及传销活动等行为。
要倡议在我市直销企业经销商在春节乃至今后一段疫情防控期间应减少或取消线下直销会议和相关会议,以减少人员大范围流动,降低聚集式传播风险,同时要规范线上平台活动,规范开展市场营销活动。
请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并定期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成立督导组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海城市人民政府打击传销工作办公室
2021年1月19日